上传:admin | 审核发布:admin | 更新时间:2015-1-18 11:57:42 | 点击次数:557次 |
为了构建我校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,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,建立统一指挥、职责明确、运转有序、反应迅速、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,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,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及学校公共财物等的安全,加强保安岗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,根据我校实际,与学校保安签定如下协议: 1、 保安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,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准时上岗,不得擅自离岗。 2、保安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,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。 3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,做到门开人在。 4、闲杂人员、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。 5、放学后,检查学校、办公室内电灯、电扇、门、窗是否关好,发现未关,应及时妥善处理,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汇报。 6、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,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。 7、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,交待门卫后方可,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,必须由班主任确认,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。 8、外单位机动车辆(含摩托车)未经学校批准,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。 9、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、摩托车,进出校门时应提醒其减速行驶,并注意安全,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。 10、上班时间,大门上锁,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,确需要出校办事者,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园;三餐时间作好通食生的审查工作,无本人出入证不得出校。 11、接待来访人员,先问清事因,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。经同意的,办理登记手续,留下有效证件,方可进入学校。 12、上学期间,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,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,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,并作好情况登记,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。 13、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,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或学校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,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不得放行。 14、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,并做好记录。 15、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,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。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、设备,发现问题或故障,应及时保修,不得影响工作 16、保安人员如因工作失职,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门卫(签字): 青云镇中心小学(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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