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每学年开学前,放寒暑假、节假日前,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。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楼梯、走廊、床架、围墙、护栏、体育设施、用电线路、各种建筑结构状况、校园周边山坡、道路等情况,并如实记载检查情况。 (二)学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。在自查的过程中,如发现问题,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,以便得到及时处理。 (三)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,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。 (四)由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课桌、箱子,对学生携带的危险品,如刀具、烟花爆竹等要一律没收,并严肃批评教育。各班每节课都要清点学生出勤情况,发现不明情况要向学校报告。 (五)对学校食堂、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,每周进行一次检查;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。 (六)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,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我校的《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。 (七)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、整改方案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按期完成。同时整治完成后,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,不符合规定要求的,不能投入使用。 (八)每次排查时,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,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。 (九)在排查的过程中,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,专家进行鉴定,以防事故发生。 (十)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,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。 |